各藥品企業: 根據《海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國家組織第七批藥品集中采購中選結果落地實施工作的通知》要求,請已在我省平臺掛網的國家組織第七批藥品集中采購未中選品種(見附件),于2022年11月25日前按照“全國掛網最低價,且不高于上海非中選品種議價紅線價格”進行調價,并提交價格承諾函。申請流程見海南省醫藥集中采購服務平臺網站“首頁-服務大廳-【辦件事項】價格調整”,調價原因注明“國家組織第七批未中選品種調價”。掛網價格已是全國最低價的品種也需要進行調價申報并上傳承諾函。逾期未進行調價申報的,我中心將按規定予以暫停交易。 特此通知。 附件:國家組織第七批藥品集中采購未中選品種 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2022年11月22日